要切實防止和減少人民法院發生各類傷害事件,必須對來訪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司法警察開展安全檢查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充分認識和正確實施安全檢查工作是保障法院審判工作和機關安全的重要途徑。
一是提高重視,明確法警責任。各級法院應當把人民法院安全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明確責任,成立安全檢查工作專門小組,由分管領導親自抓,法警隊牽頭,其他部門聯動,做到責任層層細化、工作具體到人、事事有人管理。同時,各級法院應當引導干警樹立安全責任意識,提高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讓干警明白公正公平是維護人民法院的基本安全線,要從根本上杜絕因司法不公導致的惡性事件。法院各職能部門應當結合法院的重大突發事件的典型案例對干警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打牢基礎,加強軟硬件建設。人防和技防工作到位,一是提高工作水平,司法警察應高度重視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檢查制度。對進入法院的人員和車輛認真登記和排查,要求安檢工作細致到位,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限制進入,對于各類危險物品有效處置;二是完善設施配備,各級法院應按照實際情況,為安檢人員配備必備的、先進的設施,如安檢門、X光安檢機、金屬探測儀等,確保設施實用性強、科技含量高,為安全檢查工作提供物質保障;三是增加安保人員,配足、配強司法警察人員、隊伍。在現有司法警察主導安全檢查工作的同時,聘用一定數量的保安作為輔助力量,由司法警察部門對保安進行管理和專業培訓,提高安保人員素質,形成一支高標準、高素質的安保隊伍。
三是加強預防,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首先,要充分認識預警的重要性,在法院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有充足的思想準備和處置方案;其次,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快速處理,做到處置有章可循,遇事堅持原則、靈活運用;最后,要不斷進行演練,把應急預案中的人員分工、裝備保障、部門配合等進行反復推演和協調,通過不斷的演練來完善預案,縮短實戰與預案的距離,有效地降低突發事件給人民法院帶來的次生影響,排除有可能發生的隱患。
四是健全制度,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四項規則,結合本院實際工作,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責任劃分,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一是實現機關辦公區與審判區分離,并加強各個區域的監控設施,配備先進的監控設施,做到全方位、無死角的全天候安全監控;二是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明確值班人員、值班領導責任,確保機關和審判區24小時在崗值班;三是加強監督,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將安保工作納入司法警察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對于違規責任人嚴肅處理,確保各項制度實現常態化。